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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二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学院老师:

    我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17年1月上旬召开(以下简称“双代会”);于2017年3月下旬召开第四届女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女代会”)。为做好学校新一届“双代会”、“女代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学院工会小组推荐,由学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小组审议,提出7名学院“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如下:

马 骏  中山大学副校长、教授

肖 滨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梅成达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陈征宇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谭安奎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政治学系主任、教授

刘亚平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教授

牛美丽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系副教授

经过3天公示,学院工会会员对学院“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均无异议。

二、经学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小组讨论,提议梅成达书记担任总监票员,陈征宇副书记、周晶担任监票员,王婷、郑健坚担任计票员。建议名单经本单位工会委员会表决通过。

三、经学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小组讨论,决定于2016年10月26日(周三)8:00--17:30,在南校区学院楼105室举行现场投票选举。

四、选举工作其他说明:

1.选票必须有学院工会印鉴,方为有效。

2.学院设立选举投票箱。

3.“双代会”正式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人数应超过本院会员数的2/3方为有效。

4.工会会员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另选其他人,也可以弃权。 

5.工会会员如果在选举投票期间因故确实不能出席投票者,经学院“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会员代为投票。每一位工会会员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2人。

6.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7.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8.代表候选人获得本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1人,候选人应为2人。

9.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统计,作出记录,并由监票人、总监票人签字后,由选举工作小组组长公布选举结果。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分工会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