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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人:马映纯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3号)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 2025 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分数和复试名单

1.我院各专业初试成绩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75分。

2.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者,按学科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在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时间见附件3)。其中第16项材料按编号顺序排列(勿装订),装入自备信封。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并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新生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报考硕士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

3.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4.两份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的书面推荐材料。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在读硕士研究生报考硕士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7.签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考生亲笔签字并提交原件。

8.如有其他补充资料,请自行增加。如:个人简历、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参考依据。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总分:复试满分为300分。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构成。

1.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20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复试成绩

1.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

2)审核材料不通过。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80)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学校报考条件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于复试通过后一周内进行体检。体检表模板请见附件2。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最迟须于525日前提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结果可直接提交或顺丰快递至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D103室,马老师,020-39332347

六、信息公布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七、其他事项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本单位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考生复试前所签署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39332347

邮箱:sogyjs@mail.sysu.edu.cn

(二)申诉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电话:020-39344585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本细则未尽事项,以学校和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2558

附件:

1.复试名单

2.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复试安排

4.中山大学港澳台研究生体格检查表